新疆警察學院辦理畢業證明書工作流程
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)第三十八條“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”遺失或者損壞,經本人申請,學校核實后應當出具相應證明書。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”之規定,為規范畢業證書管理,為廣大學生服務,依據新教學辦(2018)10號《關于進一步做好高等教育補辦學歷學位證書堵點疏解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特制定本辦理流程。
一、申請條件
(一)我院畢業的普通全日制本、專科生和成人本、專科生,已領取畢業證書;
(二)畢業證書遺失或者損壞者。
二、申請人應提供的材料
(一)補辦畢業證明書的,能通過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》查到畢業生信息的
1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2、填寫《補辦畢業證明書申請書》;
3、本人的近期藍底照片,電子版照片(80-100KB),紙質版照片一張(小2寸);
4、如委托他人辦理,必須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。
(二)補辦畢業證明書,不能通過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》查到畢業生信息的
1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2、填寫《補辦畢業證明書申請書》;
3、當年入學新生錄取名冊(在自治區檔案館調取);
4、當年畢業生電子驗印表(在自治區檔案館調取);
5、本人的成績驗印表(在自治區檔案館調取);
6、本人的近期藍底照片,電子版照片(80-100KB),紙質版照片一張(小2寸);
7、如委托他人辦理,必須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。
三、辦理時間
每學期的工作日,其他時間概不受理。
四、辦理程序
(一)申請人到學院學生處領取《補辦畢業證明書申請書》,如實填寫相關內容并按要求準備材料;
(二)學生科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,在《新疆警察學院補辦畢業證明書審核表》上簽署意見;
(三)學生處審核通過后報學院主管領導審批。審批通過后,學生科為申請人制發畢業證明書。
(四)審核通過后,在正常情況下,五個工作日辦理完畢。
五、辦理時限
審核通過后,在正常情況下,五個工作日辦理完畢。
六、辦理地點及聯系方式
辦理地點:新疆警察學院學生處學生科(綜合樓424室)
聯系電話:0991-3190096
特別說明:申請書和審核表在一張A4紙上正反面打印。